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州直相关学校(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和《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西人社发〔2023〕11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3年全州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时间
2023年11月,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评审范围
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及各级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编、在岗、在职的教师和教研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民办学校教师可参照《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和我省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规定,参加申报评审。
三、评审依据
按照《云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云人社发〔2016〕99号)及其附件《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申报及材料组织要求
(一)注册及申报:注册及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8:00至2023年10月8日18:00。申报人员需要注册,待学校管理员激活账号后才能登录。以往已经使用过系统的申报人员可直接登录系统,密码已重置为123456,请登录系统后修改密码。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填报资料及上传附件,完成后在系统里提交,即完成申报。请申报人员按时提交个人材料,逾期不再接受。
(二)学校审核上报时间:2023年10月18日18:00前,完成学校审核推荐及公示后上报,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三)县市上报时间:2023年10月30日18:00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完成审核推荐及公示后上报,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方式: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使用网络申报、评审。申报人员登录“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ynzcpd.cn,必须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才能登录系统,推荐使用IE11、谷歌、火狐浏览器。
首次登录成功后申报人员用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即可进行申报,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信息、上传附件(要求上传的附件必须为原件图片,填写的各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图片形式上传)、推荐学校进行审核(审核人审核意见、考核推荐组考核推荐意见、学校明确的审核意见)、县市审核上报(县市教育体育局审核意见、人社局审核意见)、评委会会前审核。
申报流程参阅《2023年西双版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五)纸质材料报送时间:需报送《2023年度资格评审名册》(A3幅面),公示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公示时间、结论、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情况等)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A3中缝装订,表十七在封底,一式2份);州直学校(单位)于2023年10月21日18:00前送达州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各县(市)教育体育局于2023年10月31日18:00前将纸质材料送达州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五、申报推荐有关要求
(一)高级教师职称的推荐申报评审工作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3〕3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函〔2022〕57号)要求,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开展职称的申报、推荐和评审。符合放宽基层评审条件的,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民办学校教师不受岗位数额限制。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师德表现作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第一标准,不得推荐师德师风存在问题的人员。
(三)年限计算。申报人员的履职年限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
(四)论文。根据《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在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中,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指标,对论文数量不做硬性要求,申报人员可提供具有一定见解的教学研究报告和教学案例分析等。
(五)申报人责任。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承担相应责任。
(六)严格公示制度。除严格执行《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规定外,各校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完成审核并同意推荐后,应当对拟推荐上报人员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推荐上报,报送材料时须已完成公示并提交相关材料。
(七)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各有关学校(单位)在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中务必认真履职、严格把关、规范操作,坚持立德树人的评价导向,重点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
六、其他事项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州2023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推荐评审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市)教育部门要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沟通、紧密配合,及时安排部署,抓紧落实申报评审相关事项,要加强评审相关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各学校(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各环节程序规则,强化公示公开,加强监督管理,畅通意见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问题线索要逐一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惩处。
附件:1. 西双版纳州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工作管理系统申报材料目录及附件上传要求
2. 2023年度资格评审名册
3. 西双版纳州教师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操作简介
联系电话:
州教育体育局:0691-2122712
景洪市教育体育局:0691-2124778
勐海县教育体育局:0691-5123823
勐腊县教育体育局:0691-8126916
监督电话:
州纪委州监委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691-2139138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91-2140351
附件1.西双版纳州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工作管理系统申报材料目录及附件上传要求.doc
附件2.2023年度西双版纳州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资格评审名册.xlsx
附件3.2023年西双版纳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