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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举办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长江上游示范带签约仪式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西双版纳体验区体验活动

  • 来源:西双版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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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9-18 1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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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长江上游示范带签约仪式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隆重举行。云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等6个省(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签订了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长江上游示范带合作协议。同时,举行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西双版纳体验区体验活动,各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与西双版纳州合作共建省外单位等20家单位共同签订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联盟公约。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正式启动西双版纳州“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教育实践活动。

州委书记朱家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李晓燕出席并致辞。州委副书记、州委统战部部长王嘉玲主持。

朱家伟代表州委州政府和全州130万各族群众,向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帮助西双版纳发展的各省(区、市)、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各合作共建单位和兄弟州(市)表示感谢。朱家伟强调,西双版纳州是云南省最早成立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全州上下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不谋民族工作,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统领各项工作,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摆在中心位置来抓,着力加强和完善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着力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着力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着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着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提升边疆治理效能,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更加统一,“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共识更加深厚,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行动更加自觉,开创了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民族团结、边疆安宁、人民幸福的崭新局面,展现了“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生动画卷。2016年被国家民委命名为首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2023年再次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朱家伟强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西双版纳的永恒工作主题,是全州上下的共同使命责任。西双版纳州将以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各省区、各兄弟州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主动服务和融入共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长江上游示范带工作,全面落实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联盟公约,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加快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作出西双版纳贡献。

李晓燕对此次活动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对兄弟省(区、市)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李晓燕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有形有感有效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项工作,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云南特点、时代特征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云南与长江上游五省(区、市)有志同道合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之缘,肩负着共同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历史使命。李晓燕倡议,大家共担使命、奋发有为,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绿色发展、维护团结稳定上作出示范,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不懈奋斗。

活动上,西双版纳州政府副州长罗红星宣读了《西双版纳州关于命名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基地、确定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试点、发布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精品线路的决定》,与会领导共同为获得命名的试点单位授牌。

活动期间,还举办了“ 以茶为媒·交流互鉴”研讨会议。与会人员共同到西双版纳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基地、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试点社区企业、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精品线路进行实地考察。

云南、重庆、四川、贵州、西藏、青海等6个省(区、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同志出席;各州(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同志;上海市松江区、广东省珠海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百色市等与西双版纳州合作共建省外单位负责同志;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有关负责同志;西双版纳州级相关部门、各县(市)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试点社区、企业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