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
《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2023年2月
目 录
前 言 5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6
(一)地质灾害现状 6
(二)“十三五”防治成效 6
(三)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11
(四)“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 12
二、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 15
(一)指导思想 15
(二)规划原则 15
(三)规划目标 17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重点防治区 19
(一)地质灾害易发分区 19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20
四、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3
(一)加强风险识别评价,掌握隐患风险底数 23
(二)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26
(三)持续推进综合治理,提升防御工程标准 27
(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全民防灾 29
(五)强化数据信息建设,提升智慧防灾水平 30
(六)优化管理体系建设 31
(七)加强地质灾害宣传培训与演练 31
(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建设 33
五、资金筹措 34
六、防治效益 37
(一)社会效益 37
(二)经济效益 38
(三)生态环境效益 38
七、保障措施 39
(一)完善法规制度建设 39
(二)统一领导,加强协调 40
(三)整合资源,部门联动 40
(四)分级负责,严肃奖惩 41
(五)保证投入,追踪问效 41
(六)多渠道筹集资金 42
(七)加强宣传教育 42
前 言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要求,加快构建科学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394号)的规定,依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的通知》要求,结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防治现状,编制《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对未来5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进行有效优化调整,推进关口前移,加强灾前防御、综合施策、有效减轻灾害风险。《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以2021—2025年为规划期,远景展望期至2035年,《规划》资料依据截止2020年底。
《规划》适用范围为西双版纳州所辖县(市)。本《规划》所称的地质灾害,是指主要由不可预见或者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引发的或受目前技术水平所限难以查明和预见的地质灾害隐患(风险),且危害、威胁对象主要为城乡居民,灾害类型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六种。对于有引发或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责任主体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防治责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等规定,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审查和报批,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执行。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西双版纳州位于云南省西南部,地处云贵高原横断山系、纵谷区的最南端,被称为是印度板块与欧亚板块缝合线的澜沧江深大断裂穿越境内,地质环境复杂脆弱、气候条件特殊多变,滑坡、泥石流灾害易发。2020年底,全州境内对人民生命财产、重要基础设施等构成威胁的隐患点151处,共威胁2519户、3所学校、1所卫生院、1座水厂及2座矿山,威胁人口10703人,资产约36452万元。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滑坡134处,不稳定斜坡2处,崩塌7处,泥石流沟8条;按县(市)分,景洪市为58处,勐腊县为49处,勐海县为44处;按地质灾害险情等级划分:特大型1处,中型28处,小型122处;按责任主体划分,有责任主体的3处,其余均为县级人民政府。
(二)“十三五”防治成效
在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级政府承担起地质灾害的防治主体责任,各部门按职能分工,本着地质灾害防治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原则,攻坚克难,持续推进《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十年规划”)与《云南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3~2020年)》规划的任务(以下简称“八年方案”),通过“十年规划”谋划布局,“八年方案”分类实施,加强推进了地质灾害防治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避让搬迁与治理工程、应急能力“四大工程”的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了上一轮规划制定的主要目标及任务,并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取得了丰富的经验。据统计,2011—2015年间全州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695.38万元,因灾死亡人数1人;2016—2020年间地质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降低至336.80万元,实现零伤亡,地质灾害造成的经济损失显著下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1. 地质灾害宏观发育特征基本查明
“十三五”期间,全州开展了三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以及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加上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成果,全州发育的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形成环境、分布规律及已造成损失和潜在危害等基本特征基本查明。
2. 制度建设日趋完善
严格遵守上级部门、政府出台的相关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州、县(市)级政府按年度印发实施了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时修订完善了地质灾害防治的应急预案。转发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28号),使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有制度保障。
3. 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
一是各级政府建立了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制定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了各部门、各行业及相关救援力量的职责;二是全覆盖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单点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共组织应急演练365次,参加演练26327人;三是建立了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十三五”期间共出具应急处置报告215份,为全州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指导;四是形成了严格的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
4. 群测群防体系更加成熟
根据年度地质灾害巡排查情况及时部署新增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对经核查趋于稳定、工程治理验收移交或实施避险搬迁的地质灾害点及时核销。同时,根据灾害发育及防治情况,及时调整威胁对象,并登记造册。严格执行《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对监测员实行登记备案、动态管理。
5. 群专结合+气象的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形成
一是对所有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明确防灾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监测员,构建了严密的州、县、乡、村、点的防治责任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巡查与发现临灾征兆的作用,及时预警,及时处置;二是与气象部门共同建立了地质灾害气象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和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多途径多方式发布气象风险预报预警,气象预报信息直接通过微信或短信发布到相关责任人及监测员;三是对隐患点威胁群众全覆盖发放地灾防治明白卡、避险明白卡,提高群测群防效果;四是对安全隐患大且无法及时消除隐患的地质灾害点安装了专业监测设备,实现群专结合。
“十三五”期间,全州共发布气象预报信息658期、气象预警信息156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2期;建成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点14处,其中,普适型监测点8处,专业型监测点6处。
6. 实现省、州、县地质灾害信息互联互通
配合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完善了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按照省级部署和要求,已经完成全州全部(536处)地质灾害点的信息录入,实现省、州、县地质灾害信息的互联互通以及地质灾害动态管理,为各级部门为地质灾害的综合防治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7. 基层防灾意识和能力得到稳步提升
每年汛前三县(市)均组织地质灾害监测员业务知识培训。每年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等开展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的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放置警示牌、张贴和刷写标语,发放告知函及各种宣传材料,扩大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影响,提高了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十三五”期间,全州共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2286份,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10022份,裂缝报警器80个,自动降雨监测仪器2个,《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手册》3626份,《地质灾害群策群防漫画册》3535册,宣传单37693份、《地质防灾避险宣传折页》9228份,《宣传画》9163份,《地质灾害宣传光盘》323张,制作了宣传展板、宣传条幅宣传方式。群众防灾和主动避灾的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8. 地质灾害防治取得一定成效
“十三五”期间,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共投入使用9443.74万元。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34个、搬迁避让项目1个,消除了受地质灾害威胁的736户4329人和1.12亿元生命财产安全隐患,并极大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同时,西双版纳州还依托群测群防、专家队伍、调查评价或隐患核查排查等多种手段判别灾害发展情况,核销逐渐趋稳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全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已从“十三五”初的355处减少至151处。
9. 州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站)成立
2020年9月开始,西双版纳州成立云南省自然资源厅驻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各县(市)相继成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由省厅指定的技术支撑单位入驻,省厅同步印发了《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对指导中心(站)的职责及主要任务作了具体部署,为全州地质灾害巡查排查核查、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群测群防、普适型监测、专业型监测、综合防治、应急救援、宣传培训、信息汇总、数据管理交换应用等技术短板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全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西双版纳州地域广阔,地质环境相对脆弱,通过“十三五”期间的地质灾害防治,全州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显著,但依然面临地质灾害点多面广、预防预测困难,防治监管任务依然繁重,广大山区居民仍然面临地质灾害威胁,地质灾害防治仍需要继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1. 群众防灾认识依然不足。全州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范围大,近年来,通过监测员培训、应急演练、防灾减灾日宣传等多种手段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有关知识的宣传,群众对地质灾害的认识有了明显的加强,灾害发生后能够紧急避让,并及时上报至主管部门,大大减少了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不足之处体现在群众对地质灾害的预判不足、抵御能力及综合防治能力不足,存在认识不到位、防治方法不当等问题。全州每年均有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大部分灾害点的发生与群众防治不当有关,切坡建房、填土堆填尤甚。
2. 隐患识别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风险区划分不够精准。
地质灾害受自然和人为因素影响形成机理复杂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动态性、复杂性、差异性和不确定性,降雨、地震等诱发因子的精准预测难度大。加上全州植被覆盖率较高,单一的地面调查在隐患识别上难有较大突破。全州三县(市)虽已开展了1:5万地质灾害详查等大量工作,但风险区划分准确度和精度仍不高,还不能满足当前风险管控的需求。
3. 监测预警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亟待加强。自动化地质灾害监测点网覆盖程度仍显不足,装备技术水平仍需提高,缺乏针对全州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地质灾害的有效预警预报模型。
4. 风险防控和防灾能力建设依然不足。风险管控突出从源头控制地质灾害风险的能力,体现在灾前预防、临灾防治、灾后管控。全州前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要注重有活动迹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区划和风险管控技术等认识不到位,空间管控机制还未形成,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统筹不够,尚不能满足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
(四)“十四五”时期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
1. 党中央、国务院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新时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强调要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提出新时期减灾防灾的“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理念,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指出,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实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与重点隐患排查、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等工程,提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建立重大风险预警、识别、治理、分析研判等全方位联合防控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落实上述要求,需要系统掌握全州地质灾害情况,总结上一轮规划的成效与问题,采取合理有效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人民生命安全保障能力。
2. 人类工程引发地质灾害增多
进入“十四五”时期,全州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群众建房依然处于活跃期,玉磨铁路、景洪至勐龙(240#界碑)高速公路建设、勐打高速、勐醒至江城至绿春高速、曼灯河水库扩建工程、曼么耐水库扩建工程和曼点水库供水配套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美丽城镇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这些人类工程建设活动过程中的挖填,常形成不稳定高陡边坡,若未得到有效处置或处置不到位,可能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对建设工程以及周边区域构成严重的威胁。
3. 山区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全州山区面积占比达95%,山区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易发。山区群众居住较为分散,地质灾害一旦发生,较难及时发现,群众防灾意识薄弱,缺乏紧急避灾以及应急处置机制,发灾容易引发群体性伤亡事故。
4. 地震、暴雨等加剧新的地质灾害的发生
西双版纳州年降雨集中,暴雨频发,分布多条活动性断裂,地处普洱地震带以南,澜沧地震带以东,受两大地震带的影响,大震稀少,小震频繁,地震、暴雨等诱发地质灾害的风险依然较大。
5.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因灾搬迁要求越来越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地质灾害防治从注重安全、经济向重安全、经济、环境的方向转变,特别是进入新时期以来,国家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关工程治理和避灾搬迁标准有了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及因灾搬迁的投入加大。
二、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经济安全为基础,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版纳提供地质环境安全保障。
(二)规划原则
遵循“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贯彻“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防治相结合、建设发展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结合”的“四结合”原则。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以减少和有效避免因地质灾害发生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具体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 坚持依法防治和分级分类负责
加强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建设,严格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相关法规、规章、管理办法及行业标准,做到依法防灾。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市政府统筹、分级管理;坚持“谁引发、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主体的防治责任。
2. 坚持重心前移和统筹科学规划
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救助、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强化隐患调查排查和风险评价,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隐患识别能力,逐步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将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理念融入国土空间与用途管控,从源头减轻风险;对威胁县城、学校、医院、聚居点和安置区等人口聚居区及重要基础设施安全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按风险高低分期分批实施防治,适时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远期的关系。
3.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充分发挥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在深入开展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加大地质灾害的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力度,实现国民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4. 坚持群专结合,发挥省厅驻州(县)指导单位作用
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形成制度全面、责任落实、任务到点、信息畅通、反应迅速、效果显著的群专结合的群测群防网络。充分发挥省厅驻州、县(市)地质灾害指导中心(站)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指导作用,邀请省、州、市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家,采取集中讲座培训或其他形式科普宣传的方式,使广大民众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普遍得到提高,同时,加强汛前、汛中和汛后地质灾害巡查、调查、核查,提高应急演练质量,形成地质灾害隐患常态化管控的全面防治机制。
5. 充分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
大力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避险搬迁以及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着力推进InSAR、无人机航空摄影、激光雷达等综合遥感技术和地理信息技术在地质灾害隐患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动态巡查排查核查等方面的应用,加强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做到科学防灾减灾。探索“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的制度与措施。
6. 坚持与各类规划的相互衔接和协调
为了提高规划的综合性、全面性和可实施性,规划组织及编制单位积极与相关责任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实现与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矿产资源、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山洪灾害防治、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校安工程等规划的相协调。
(三)规划目标
“十四五”期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具体部署,持续推进与巩固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与西双版纳州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基本查明全州地质灾害风险底数,完善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形成以隐患点防控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严格控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提升全州地质灾害风险防控能力;逐步形成积极、主动、有预见性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局面。最大限度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1. 调查精度和风险识别能力显著提高。开展全州三县(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和防治区划,提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对策建议,汇编州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开展人口聚集或风险较大的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评价,进一步提高全州地质灾害数据库精度。
2. 监测预警能力不断提升。完善“人防+技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改善州、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模型,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
3. 隐患威胁明显降低。加快“十三五”期间未完成的地质灾害的治理工程施工验收与移交。根据实际情况,分轻重缓急逐步完成全州威胁和危害较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与搬迁工作,依靠群众力量对威胁不大、规模较小、稳定性较差的地质灾害点进行排危除险,使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妥善处理。
4. 防灾能力显著提升。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的优势,培养一批有技术、懂管理的综合性人才,建立全州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管理。充分发动基层组织和群众,依靠全社会力量,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推动形成全民防灾新格局。
5. 管理模式不断创新。探索“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的制度与措施,逐步推进防控方式由“隐患点防控”向“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转变。
6.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运转更加高效。完善并建立与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依据省厅相关要求并结合西双版纳州自身情况,完善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的法规和管理办法,促进地质灾害管理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的理论与方法研究。
7. 实现数据共享。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与校验,与全国其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加强多部门沟通与协调,促进多部门在自然灾害风险管控取得的成果与发现的问题交流,更好地服务不同领域自然灾害风险防控。
到2035年,形成法治建设、行政管理、技术经济、技术标准及社会参与的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体系,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重点防治区
(一)地质灾害易发分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是在结合辖区内三县(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中的易发分区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并结合人类活动强弱进行综合分区,分为高易发区、中等易发区、低易发区、非(不)易发区4个等级14个亚区(详见附图1)。其中,其中高易发区面积3008.62km2,占总面积的15.7%;中易发区面积7578.99km2,占总面积的39.6%;低易发区面积7975.08km2,占总面积的41.7%;非易发区面积553.79km2,占总面积的2.9%。
高、中易发区主要集中在勐海西部、东部和南部,景洪南部、景洪盆地周边以及小磨高速沿线,勐腊西部、北部和西南部区域。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在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的基础上,根据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地质灾害危害对象、威胁人口状况、威胁财产状况及人类工程活动状况,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质灾害防治程度等,进行综合分区,并对威胁大、稳定性差、防治紧迫的地质灾害点确定为防治重点,按照重点、次重点、一般三级划分。西双版纳州共划分为6个重点防治区、3个次重点防治区和6个一般防治区(详见附图1),重点防治区面积占比16.1%。
1. 勐海西定乡政府-南弄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面积141.99km2,海拔1300—2000m,降雨量相对较大,地形地貌复杂,岩体破碎,地质环境脆弱,斜坡天然稳定性差,容易形成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西定乡政府驻地位于该区域。区内露天矿山集中,采矿活动强烈,公路建设、农村建房及陡坡垦植等均易引发滑坡、泥石流灾害。历史上该区发育地质灾害点达25处。规划期重点为预防中小型滑坡和泥石流的发生。
2. 勐海打洛勐板—布朗山吉良、章家滑坡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
该区面积304.52km2,海拔700—1800m,山高坡陡,水系发育,河流下切作用较为强烈,古滑坡及古滑坡群较为发育,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区内村庄多分布于陡坡地段,村民切坡建房、道路开挖、陡坡耕植现象突出,房前屋后时常引发滑坡灾害,为历年发灾较为集中的区域。规划期内以中小型滑坡、崩塌、泥石流防治和预防为主。
3. 景洪城周边山区—基诺山乡西侧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
该区面积652.00km2,海拔550-1750m,澜沧江及其支流下切较为强烈,地质环境较为脆弱,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该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村庄密集,区内主要道路、在建铁路、重点城镇规划均位于该区域,建设形成的高挖填方边坡集中,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多。规划期内以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大中型滑坡预防和防治为主。
4. 景洪勐龙镇南侧曼窝—勐龙镇东侧—景哈乡东侧—勐罕镇五乡高速路沿线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
该区面积766.37km2,海拔500—1450m,澜沧江及其支流下切较为强烈,地质环境较为脆弱,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该区农场橡胶种植集中,上世纪末及本世纪初农场集中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呈逐年增加之势,农村村民多分布于斜坡地段,切坡建房突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相对集中。在建的重要工程有玉磨铁路,拟建工程有延边高速等。规划期内以中小型滑坡、崩塌预防和防治为主。
5. 勐仑盆地周边山区-勐醒北侧-易武-象明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
该区面积450.51km2,海拔800—1500m,山高坡陡,水系发育,河流下切作用较为强烈,地质环境较为脆弱,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象明乡、易武乡镇政府驻地位于该区域。区内矿业采掘活动强烈,农村村民多分布于斜坡地段,人类切坡建房突出。在建的重要工程有勐绿高速。规划期内以中小型滑坡、崩塌预防和防治为主。
6. 勐捧镇东侧—勐腊镇南侧—磨憨镇公路沿线滑坡重点防治区
该区面积763.94km2,海拔800—1400m,为区内红层滑坡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区,历史灾害较为发育,地质环境较为脆弱,位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勐捧镇、勐捧农场、磨憨口岸位于该区域。该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勐腊—磨憨高速、玉磨铁路从该区通过,磨憨口岸正在有序建设,大面积的工程开挖势必引发新的滑坡灾害。规划期内以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中小型滑坡预防为主。
7. 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主要位于勐海偏西部勐遮西定山区、东部勐宋格朗和、北东部勐往山区,景洪大渡岗、普文山区、勐罕山区,勐腊中部勐伴、瑶区、勐绿高速沿线,面积6582.59km2,占总面积的34.4%。区内零星分布地质灾害,具备基础孕灾地质条件,人类工程活动多呈点状,以房屋建设为主,不合理的人类活动易引发地质灾害。
8. 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主要位于勐海中部偏北、南西自然保护区、坝区,景洪北部小磨高速东西两侧自然保护区、坝区,勐腊自然保护区、人口低密度区,面积9454.42km2,占总面积的49.5%。区内地质灾害发育较少、孕灾地质条件不充分、原生植被发育良好,多位于坝区或自然保护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一)加强风险识别评价,掌握隐患风险底数
1. 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核查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排查、巡查、核查工作制度要求,充分依托省自然资源厅驻州地质灾害技术指导中心、驻县指导站以及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对年度台账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新发育的地质灾害点开展巡查核查,及时掌握各灾害隐患点的动态信息,科学评判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经费已经包含在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中。
2. 推进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2021年,按照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以及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技术和要求,开展全州各县(市)、州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清地质灾害抗灾能力和减灾能力,客观认识州县(市)地质灾害风险水平。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匡算经费171.70万元。
3. 强化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评价
逐步推进各县(市)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与风险普查,重点针对全州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通过精细化调查成果,全面系统掌握全州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并对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进行更新与完善,提高风险区划精度,提升风险管控成效。全州地质灾害专项调查评价匡算经费1320.00万元。
4. 进行综合遥感识别与验证
按照部、省级下发的综合遥感影像数据,开展现场验证,完善全州地质灾害调查深度,并向上级部门反馈验证数据,提升全州综合遥感识别的准确度。遥感识别与验证工作为省级统筹,州县级配合。
5. 其他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
对于有明确责任主体或危害对象为各企事业单位或各类基础工程建设中的非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相关主管部门督促责任主体进行调查和治理。根据地质灾害轻重缓急情况,定期或临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对水利水电、公路、学校、厂矿等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排查,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实施计划,及时将排查成果资料汇交主管县(区)自然资源局备案。
专栏1 地质灾害风险识别工作部署 |
1. 地质灾害巡查核查 全州以县为单位,每年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汛期、汛后排查各一次。汛前一般1-3月开展,重点对上年度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对监测预警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汛中一般5-10月开展,巡查针对重点隐患点及新上报的点,落实各种防灾减灾措施到位情况;汛后一般11月开展,进行全方位核查,对地质灾害现状及趋势进行评价为下一年度开展相关防治工作提出建议。 2.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以前期开展的地质灾害详细调查成果为基础资料,开展全州三县(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编制成果报告,汇编图件,形成风险普查数据库;同时,州级对县级成果进行汇总,编制州级成果;州、县分不同层级划分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划分重点、次重点、一般防治区,分类提出风险管控对策建议。 3. 地质灾害专项调查 开展全州三县(市)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根据前期调查成果,分重点调查区、一般调查区、1:10000精细化调查区进行不同精度的地质灾害综合调查,全面系统掌握全州地质灾害发育情况,并对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进行更新与完善,提高风险区划精度。 4. 综合遥感识别与验证 按照部、省级下发的地质灾害综合遥感影像解译图斑,开展现场验证,按有关规定反馈验证数据。 |
(二)完善监测预警体系,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在现有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以群测群防为基础、专业监测、气象预警为提升的监测预警体系,实现群专结合的专业监测网络,与预警系统共同为防治地质灾害服务。
1. 提升群测群防能力
对全州现存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群测群防,并根据年度地质灾害发育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做到应纳尽纳,规划起始期全州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8处。持续提升群测群防管理和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制度和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注重群测群防员遴选,强化监测设备配备和技术培训,提高识灾、观测、辨灾、处置、自救、互救等能力,健全完善群测群防资金保障机制和成功避险奖励机制。群测群防建设匡算经费355.80万元。
2. 加快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建设
本方案编制过程中全州正在实施的2021年度3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设备安装与调试,均为普适性监测点。规划期内将持续加强群专体系建设,继续对40个(见附表5)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45个风险斜坡单元开展专业监测设备采购与安装,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数据应用分析,更好地服务于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监测匡算经费1082.00万元。
3. 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精度
每年汛期,由州人民政府统一协调,组建由州自然资源、水利、地震、气象、广播电视和通信部门抽调技术人员及相关领导参与的联席会议,及时对地质灾害监测信息、群众反映的地质灾害迹象和气象、水文、地震预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科学研判会商。雨季期间,州、县气象部门及时发布气象信息,预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和灾种,并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将预警预报信息尽快传递到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到具体监测人及受灾威胁乡镇、村组,确保预测预报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和全面。规划期投入经费60万元。
专栏2 专业监测工作部署 |
1. 地质灾害隐患点专业监测 2021年对3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置普适型监测设备,2022年继续对全州40个威胁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置普适型监测设备。 2. 风险斜坡专业监测 2023-2025年,根据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成果,继续对45处风险斜坡单元和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置普适性监测设备。 3. 预警模型 基于全州地质灾害形成机理,构建合理的多类型多参数高精度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模型。 |
(三)持续推进综合治理,提升防御工程标准
1. 稳步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对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与环境重大损失、治理费用远小于预期损失值的灾害体,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实施治理工程。通过工程治理措施、生态修复治理措施的单独或联合使用,达到抑制或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的目的。规划期内共实施工程治理灾害点29个,推进“十三五”期间未完成的12个工程治理点建设,规划的实施可使3413人,12859万资产免受现有地质灾害的威胁。工程治理匡算经费7352.6万元。
2. 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对威胁分散居民点及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避灾搬迁工程。对有明显迹象直接威胁居民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认定的潜在隐患点,优先安排避灾搬迁。规划期内共实施7个受地质灾害威胁和危害较大村寨1009人的搬迁避让工作,减少受威胁资产1951万元。避险搬迁点地质灾害防治匡算经费2188万元。
3. 适当增加排危除险工程
对威胁不大、险情小、规模小以及群众切坡建房等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适当给予一定的物资支持以及技术支持,充分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采取简易的防治措施能够达到减轻或消除灾害的目的。排危除险匡算经费150.00万元。
4. 加强已有治理工程的维护
对于前期已实施的治理工程,普遍存在维护管理不善等原因,遭遇特殊工况可能出现不同程度的损毁和失效,需要加强后期管理维护。工程维护匡算经费87.00万元。
专栏3 综合治理工作部署 |
1. 地质灾害工程治理 景洪市部署9个,勐海县部署15个,勐腊县部署5个,规划期共部署29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2.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景洪部署6个避险搬迁项目,勐腊部署1个避险搬迁项目。 3. 地质灾害排危除险 排危除险点主要为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切坡建房引起的地质灾害点,规划期内实施排危除险点20处。 4. 已有治理工程的维护 对期实施的87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进行维护,主要为疏通排水系统,局部维护。 |
(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全民防灾
1. 持续推进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完善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建设,建立全年制技术支撑服务体系,与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上下联动,协助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地质灾害汛期应急值班值守,开展年度地质灾害三查,做好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日报、月报等报告工作,做好“云南省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更新维护管理。支撑体系建设匡算经费1058.00万元。
2. 探索“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管理
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机制,发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用,按照部、省有关要求,依托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成果,不断探索“隐患点+风险区”双控模式管理,为下一步实施做好充分准备。
(五)强化数据信息建设,提升智慧防灾水平
1.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与维护
充分发挥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管理系统作用,实时更新系统数据,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资料,实现省、州、县(市)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监管,便于地质灾害提前研判,为政府部门提供有针对性的地质灾害治理建议,同时预警预报系统能为用户组织抢险,疏散地质灾害影响区域人群赢得时间,减少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信息系统维护费用已包含在技术支撑中。
2. 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库
在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中,按照中央与省有关要求,建立州、县级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库,实现国家、省、州、县四级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库互联互通和动态更新,推动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大数据共享。结合海量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和基础地质信息,及时、科学监管地质灾害隐患点,有效、精准管控地质灾害风险区,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精准化和便捷化,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信息支撑。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库费用已包含在风险普查中。
(六)优化管理体系建设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推动防灾减灾工作从侧重技术管理向侧重社会管理、从侧重微观管理向侧重宏观管理转变,全面提升灾害防治水平。完善灾害应急能力建设机制、完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做好灾情监测预报、完善社会动员机制。
在州委、州政府统一领导下,州级各有关单位、部门按照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密切配合,县(市)实行行政分管领导、乡(镇、街道办)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逐级建立责任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地质灾害每年汛前开展研判,州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年度巡查,督导下一级部门完善应急体系建设。针对各县(市)灾害风险提出相应防治措施及重点防治区域,县(市)按照部署要求加强监测员培训,与气象部门加强沟通,充分发挥群专结合作用,监测员监测设备以及专业监测设备不断更新。依托各部门优势,组建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库优势,加强、加快全州地质灾害勘查、可研、设计、施工、验收等事项的推进与实施。
(七)加强地质灾害宣传培训与演练
县(市)级地质灾害主管部门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要积极做好本辖区内基层领导干部以及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队伍的业务素质,逐步实现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1. 科普宣传
科普宣传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手段,是今后需要长期坚持的基本方略。在农闲、赶集、土地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标语等宣传载体大力开展地质灾害科普宣传。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力度,逐级组织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灾害点监测人员、受灾群众、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群众开展地质灾害及有关防治知识的宣传与培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防灾意识,让人民群众知灾、识灾、防灾,提高避灾、自救、互救能力,为发挥基层干部群众能动性,因地制宜,主动防灾,及时避灾,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奠定良好的思想、舆论和群众基础。积极主动联系地勘专家深入实际,制定适合全州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资料。
2. 防灾减灾知识培训
州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监督指导为主,申请及组织省、州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及专家参与县(市)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和人员落实,定期对相关机构和人员进行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开展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能力。
3. 应急演练
加强受威胁群众重点参与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在不同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开展应急演练一次,由各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州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人员指导,检验各县(市)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应急救灾水平。要根据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对象确定应急演练规模,不走形式,务求实效,以普遍提高公众减灾防灾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八)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建设
1. 依规履职,严格落实防灾主体责任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地质灾害有关法律法规,在执行国土空间规划、乡村规划与用途管制中,落实地质灾害的管控措施与要求,并做好监督巡视工作。按“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全力防,配合救。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本行业有关部门、单位和项目业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落实配套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贯穿工程建设和运营全过程。
2. 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
针对“十四五”期间,需加强现状地质灾害及新发地质灾害的管理,依托省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制定符合全州实际情况的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依托州级专家库开展中小型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评审以及施工验收等工作;根据各县(市)地质灾害发育情况以及各级财政情况,制定全州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管理办法,使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更加科学、合理和有效使用;同时,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增加与核销管理办法,研究地质灾害隐患点影响区工程建设控制管理与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建设项目管理等,不断落实地质灾害的管控措施与要求,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
五、资金筹措
经匡算,西双版纳州投入地质灾害的防治专项经费15627.00万元。其中,争取省级配套资金8669.90万元,州级自筹资金3290.85万元,县(市)级自筹资金3666.25万元。省级与地方承担经费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2月8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1〕150号)、《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云自然资〔2020〕145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441号)、《云南省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1〕437号)以及参照《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2年5月16日)按省级及以上、州级、县级分别计算,其中事权责任属省级以下的地质灾害防治配套经费按照州级、县(市)级各50%分担。
具体资金筹措情况如下:
1. 基础性调查评价、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大型地质灾害治理及避灾搬迁、突发重大地质灾害应急等费用,以国家、省专项经费财政支持为主要资金保障,州、县(市)级财政配套支出为辅。本次规划涉及的县(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经费全部来源于省级及以上资金,州级地质灾害风险普查编制费用由州一级自筹。
2. 中小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包括工程治理、搬迁等)、监测员设备相关经费为省与省以下共同财政事权,由省与省以下共同承担支出。规划按照省级50%,州级25%,县级25%匡算。
3. 技术支撑经费在《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云自然资〔2020〕145号)已经明确,州地质灾害技术支撑费用由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解决,县(市)地质灾害技术支撑费用由省级承担50%,县(市)级承担50%。
4. 气象风险预警、宣传培训与演练、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地质灾害隐患“三查”、单点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相关经费为省以下财政事权,由省级以下自筹的专项资金支持,结合西双版纳州以往资金拨付情况,州级气象风险预警、管理体系建设费由州级财政承担,县(市)级气象风险预警、管理体系建设、宣传培训与演练费由州、县(市)级财政各承担50%。
5. 监测员补助按照《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28号)执行,2021—2022年每人每年0.15万元计算,省级补贴0.1万元,州、县各承担0.025万元;2022—2025年按照每人每年0.3万元计算,省级补贴0.1万元,州级承担0.1万元,县(市)级承担0.1万元。
6. 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指南的通知》(云自然资地勘〔2021〕150号)规定,规划编制费用全部由州、县级自行承担。
7. 本次规划的地质灾害指主要由不可预见或者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引发的或受目前技术水平所限难以查明和预见的地质灾害,且危害、威胁对象主要为城乡居民。因工程建设、采矿等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承担。
8.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等工程项目,按出资比例享受治理成果。
六、防治效益
通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后,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规划期结束基本实现灾害威胁30人以上的灾害点达到群专结合或得以搬迁或治理,地质灾害威胁人数和资产较规划初减少30%,地质环境安全将有明显改善,可为西双版纳州建设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使广大人民群众能摆脱地质灾害带来的困扰,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稳定,改善或保护全州地质生态环境。
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所产生的效益不具有排他性,受益者是整个西双版纳州人民。防治工程效益主要体现的是社会的公众利益,分别体现在社会生产、生活环境下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生态效益。
(一)社会效益
规划期间,建立专业化监测网络和群测群防网络的监测预警体系,使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可大大减少灾害损失。尤其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以及群专结合防治方案可使预警目标区的群众及时做好灾前应急的临灾防范,有助于避免群死群伤,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到本轮规划期末(至2025年),全州直接受益人约5342人(指搬迁及工程治理点威胁群众),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数得到可靠的防御措施保护,可有效减少或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为建立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二)经济效益
通过《规划》的全面贯彻实施,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因素或避免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同时也将会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对西双版纳州经济可持续发展意义深远。
1. 首先是生存条件的改善,使人民不再为生命安全担心,全身心地投入到建设自身美好家园的生产中去,也有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发展副业上来增加经济收入。
2. 把灾区人民安置到一个新的居民点,水、电、交通均会得到妥善解决,群众生产之余,也可发展其他产业来增加一定的收入。
3. 原地质灾害点搬迁后,进行土地整理,实行退耕还林,植树种草,栽种经济林,在保持灾害体稳定性的基础上也可增加一定的经济收入。
4. 农村地质灾害的防治,每年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来进行监测、预警,工程实施后可以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和群众对地质灾害后期的投入,节约了开支,间接地增加了收入。
(三)生态环境效益
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治理的生态效益主要体现在美化环境及水土保持两方面。通过《规划》的全面贯彻实施,将有效地遏制人为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危害,防止水土流失,涵养了水源,保住土肥,可有效增加保土、保肥、涵养水源的能力,降低了水体的浑浊度,提高水体质量,有效地控制西双版纳州地质环境恶化的趋势,对自然环境起到保护的作用。将进一步提高西双版纳州地质环境保护与管理水平,自然生态环境与景观将得到有效保护与改善,自然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从而增强西双版纳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和后劲,对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七、保障措施
地质灾害的防治是一项系统性强、涉及面广,组织、协调、管理难度大的工作,单由政府或主管部门投入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必须通过制度制约,统一领导、加强协调,整合资源、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严肃惩处,保证投入,追踪问责等方面加以保障,才能保证全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顺利实施。
(一)完善法规制度建设
结合全州地质灾害孕育、形成和发展规律,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配套的相关地方性法规体系,尽快出台适合西双版纳州的地方专项管理规章、制度或实施细则,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完善地质灾害调查、危险性评估、预警预报、防灾预案、灾情速报、应急处置、险情巡查、汛期值班、项目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监督执行,实现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
(二)统一领导,加强协调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工作,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加强地质灾害管理相关科室、股室以及乡(镇)管理所的机构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确保人员配置,确保队伍稳定,做到定人、定岗、定职责,鼓励在岗人员开拓创新,认真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切实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接受省级部门的指导、跟踪和督查。
(三)整合资源,部门联动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与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科研机构、专家及相关专业院校建立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依靠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大力提升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防治科技水平。
加强与各相关部门沟通与联系,整合相关资金、资料和设备资源,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合理。
州发展改革、水利、交通运输、住建、林草、教育体育、电力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本行业内单位和项目业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防灾减灾工作,不断加强行业内工程施工、生产经营的组织管理,有效减轻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易地搬迁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项目,要尽可能地向地质灾害搬迁避让工作倾斜,优先安排实施,加大推进力度。
(四)分级负责,严肃奖惩
州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监督,县(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乡(镇)级政府负责具体做好有关工作。各级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奖惩。
(五)保证投入,追踪问效
州、县(市)人民政府把管辖区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需要争取国家财政援助的项目,要及时如实上报,保证防治资金的主要来源。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隐患项目,及时组织上报,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账户,确保防治资金专款专用。
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的“谁引发、谁治理”的地质灾害防治原则,对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由引发者出资治理;对于自然产生的或引发责任主体难以明确的地质灾害,坚持国家财政、地方财政和受益者共同出资,合理分担的原则,筹集治理资金。
全社会参与监督管理,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对松懈怠慢行为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多渠道筹集资金
各工作任务承担部门在现有相关规划和相应已部署开展任务的基础上,科学测算工作任务和资金需求,充分征求各级政府及部门意见,研究确定各项工作任务经费需求规模。要统筹多层次、多领域资金投入,建立市场化、多元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资金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探索“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地质灾害防治新模式。
(七)加强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和教育的力度,积极做好本部门和基层领导干部、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逐步实现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充分利用农闲、赶集、土地宣传日等时间,采取电视、广播、板报、标语大力宣传防灾避灾知识,增强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增强全民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意识和信心。
附件:1. 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易发性分区图
2. 西双版纳州2021-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图
3. 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说明表
附件1
附件2
西双版纳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说明表
分区等级 |
分区名称 |
分区代号 |
分区面积 |
分区说明 |
防治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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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km2) |
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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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防治区 |
西定乡政府-南弄村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
A1 |
141.99 |
16.11% |
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承灾体对象为金属矿山及村庄,区内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矿山开发活跃,且以露天开采为主,后续还将继续开采。 |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开展地质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聚焦区内的斜坡调查,逐步开展以镇街为单位的精细化调查,初步构建以一坡一卡、一格一员、一村一所等模式为主要内容的地质灾害风险精密智控防控体系。 |
勐板村-吉良村-布朗山乡政府一带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
A2 |
304.52 |
山高坡陡,水系发育,河流下切作用较为强烈,古滑坡及古滑坡群较为发育,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区内村庄多分布于陡坡地段,村民切坡建房、道路开挖、陡坡耕植现象突出,房前屋后时常引发滑坡灾害,为历年发灾较为集中的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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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洪城周边山区-基诺山乡西侧周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
A3 |
652.00 |
澜沧江及其支流下切较为强烈,地质环境较为脆弱,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该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村庄密集,区内主要道路、在建铁路、重点城镇规划均位于该区域,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高挖填方边坡集中,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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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龙镇南侧曼窝-勐龙镇东侧-景哈乡东侧-勐罕镇五乡高速路沿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
A4 |
766.37 |
澜沧江及其支流下切较为强烈,地质环境较为脆弱,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该区农场橡胶种植集中,上世纪末及本世纪初农场集中建房引发的地质灾害呈逐年增加之势,农村村民多分布于斜坡地段,切坡建房突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相对集中。在建的重要工程有玉磨铁路,拟建工程有延边高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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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仑盆地周边山区-勐醒北侧-易武-象明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
A5 |
450.51 |
山高坡陡,水系发育,河流下切作用较为强烈,地质环境较为脆弱,位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象明乡、易武镇政府驻地位于该区域。区内矿业采掘活动强烈,农村村民多分布于斜坡地段,人类切坡建房突出。在建的重要工程有勐绿高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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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捧镇东侧-勐腊镇南侧-磨憨镇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
A6 |
763.94 |
为区内红层滑坡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区,历史灾害较为发育,地质环境较为脆弱,位于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勐捧镇、勐捧农场、磨憨口岸位于该区域。该区人类工程活动强烈,勐腊-磨憨高速、玉磨铁路从该区通过,磨憨口岸正在有序建设,大面积的工程开挖势必引发新的滑坡灾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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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重点防治区 |
西定西侧边境-打洛边境-勐遮南楞村-勐混东侧-格朗和乡-勐宋乡侧区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
B1 |
2419.25 |
34.43% |
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主要承灾体对象为村庄、乡村道路等,区内人口分布相对集中。 |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开展地质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继续对区内发育的地质灾害点开展有效防治,建立所有地质灾害点影响区的管控机制。 |
勐宋乡东侧区蚌龙村-勐往北-大渡岗北侧-勐旺西侧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
B2 |
1511.75 |
位于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主要承灾体对象为村庄、乡村道路等,区内人口分布较疏,植被发育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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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诺山-勐仑南侧-勐远及瑶区乡东侧-关累港南侧山区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
B3 |
2651.59 |
位于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主要承灾体对象为村庄、乡村道路等,区内人口分布相对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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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防治区 |
勐混坝子-勐遮坝子-勐阿镇-勐宋糯有村-景讷乡勐板村一般防治区 |
C1 |
2485.08 |
49.46% |
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主要承灾体对象为村庄、乡村道路等,区内人口及村庄分布较少,植被发育良好。 |
继续对区内发育的地质灾害点开展有效防治,着重开展地质灾害有关知识的宣传。 |
景洪坝子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
C2 |
79.93 |
位于地质灾害不易发区,地势平坦,地质灾害不发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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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山乡西侧-布朗山乡政府周边自然保护区勐龙坝子-景哈坝子-橄榄坝坝子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
C3 |
1575.13 |
位于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地势平坦主要承灾体对象为村庄、乡村道路等,区内人口及村庄分布较少,植被发育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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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岗乡-小黑江流域勐养自然保护区及勐旺乡、象明乡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
C4 |
2911.20 |
以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为主,区内原生植被发育良好,人类活动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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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润-勐棒镇东侧-勐满镇东侧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 |
C5 |
1689.86 |
位于地质灾害低中、易发区,区内原生植被发育良好,人类活动较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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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武乡东侧-勐远东侧-勐腊镇北东侧-磨憨镇东侧国界边境线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 |
C6 |
713.22 |
位于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区内原生植被发育良好,人类活动较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