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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西双版纳州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政办函〔2023〕50号

  • 来源: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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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3-07-27 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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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试验区、嘎洒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州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为加强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完善领导小组机制,州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充实西双版纳州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长:罗景锋  常务副州长

副组长:胡向京  副州长

  员:游    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公务员局局长

许云华  州委宣传部副部长、州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

    州政府副秘书长、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州政府副秘书长

      杨忠思  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林华  州财政局局长、州国资委主任、州金融办主任

    匡幸福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晓艳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何汝斌  州国资委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匡幸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晓艳、何汝斌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组成。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及州委州政府有关要求,统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负责与省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沟通协调;拟订改革有关政策、方案,组织实施州管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审核县市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督促检查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情况。

、领导小组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会议议定事项的统筹调度、研究细化、组织落实工作,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

(二)沟通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门的业务科室负责推进有关工作,指定1位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加强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三)定期调度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落实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通过抓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挂账销号,加强工作调度和服务跟进,重要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2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