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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您现在的位置: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西双版纳州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举报件办理情况通报(二十三)

  • 来源: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
  •  |  访问次数 :  | 
  • 发布时间:2021-05-16 1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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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6日至511日,西双版纳州共办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62件。按照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西双版纳州新增办结的1件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布。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办结情况表

 

序号

受理日期及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2021511

X2YN202105080005

中铁三局玉磨铁路项目部在修建玉磨铁路勐养隧道(位于西双版纳州野象谷景区东面)时多次直排浑浊废水,污染野象谷景区及其周边地表水和饮用水。景洪市生态环境局曾对其开具行政处罚书(景环罚【201921号),至今未执行。

景洪市

经核实,中铁三局玉磨铁路项目部在修建玉磨铁路勐养隧道,实际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玉磨铁路16标项目部承建的勐养隧道2号斜井,经查,勐养隧道2号斜井项目现已完成施工,驻地临时建筑及设备现已拆除,现场正在清理中,目前二号斜井和配套废水沉淀池未产生污染物。20181115日、20181224日、2019225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对该斜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通过暗管及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通过对生产废水进行采样,根据《检测报告》(西环监字〔2019〕第5001号)结果显示该公司生产废水悬浮物超标7.5倍;2019321日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对该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景环罚〔201821号),处罚款20万元,2019430日该公司已缴纳罚款20万元,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景洪分局于201966日对该案件进行结案,不存在“景洪市生态环境局曾对其开具行政处罚书(景环罚〔201921号),至今未执行”的情况。

部分属实

西双版纳州委、州政府将督促景洪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增加对铁路施工项目废水治理设施巡查频次,并进行跟踪督促配套设施落实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进行严查。加大执法力度,对污染环境的投诉问题逐一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全力解决群众诉求,提升群众满意度。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