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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公积金提取

留言时间 /2023-02-24 10:37 受理时间 /2023-02-28 11:27 浏览量/883 审核状态/发布

由于购房贷款之前没了解当地公积金政策,导致购房贷款后公积金不能提取。本人2023年1月份到昆明购房,采取昆明公积金贷款,媳妇在版纳公积金开取异地贷款使用证明,等昆明公积金贷款放款后,本人昆明公积金正常提取,回到版纳后版纳公积金告诉本地缴存的公积金要在签订合同后贷款前提取,故本人媳妇版纳的大额公积金无法提取使用,满一年后职能提取上一年还款的50%,经多地咨询,只有版纳公积金有这样的规定,别的地方都是贷款放款后才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本人认为此规定不合理,万一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后贷款没下来,可以撤销购房合同还可以套取公积金),想说这样的规定可否和省上同步,一般人对公积金了解都没呢么多,都是购房贷款下来后才去提取,导致最后无法正常提取。
回复列表

回复时间 /2023-02-28 11:27 回复部门/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张进伟先生: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所咨询问题书面答复如下: 我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发生购买、建造、大修、翻修自住住房情形时,无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自取得《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表》起一年内申请提取。